儿童无人看管爬楼道摔下楼索赔67万,这种锅物业不背
这是明显的“甩锅式碰瓷”。虽然我们平时对物业不满意,但是这个就事论事来讲,这件事确实和物业毫无关系,物业企业没有任何的过错。
1.从直接责任看,女童并没有被家长托付给物业进行帮忙看管。就算是托付给物业,也需要物业公司同意接受才有可能承担责任。而此事件中物业没有接受孩子妈妈的委托。
2.女童是在楼道攀爬窗台导致身亡, 图腾超过1万人注册且在坠楼前已经发生一次用凳子垫脚攀爬楼道窗台的现象。而孩子母亲却没有防范第二次发生的可能性,仅仅是拿开了凳子。等于给了孩子第二次攀爬的机会。
3.孩子妈妈为了忙于炒菜,而疏忽了对孩子的监管,新闻资讯这才是最大的责任。当发生第一次用凳子攀爬时,孩子妈妈应该及时阻止,把孩子带回去,并进行一定的安全教育。让其明白攀爬窗台等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4.楼道的设计高度已经根据标准完全可以防范小孩自然下坠。只要物业公司没有提供或者没有收好自己的凳子或者其他工具给孩子攀爬,那么物业公司理应不承担责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看管不力导致孩子发生意外,在没有外来因素的情况下理应自己承担。而不是甩锅他人。这个判决符合过错原则,谁的过错谁承担!
“只要人死了,总要找个单位承担责任要点钱”的思想早就已经行不通!一切都在法律面前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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